5月10日,公安部召开发布会,发布深化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12项便利措施,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。此次发布会上,最受关注的莫过于这两项: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、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。
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
公安部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,在天津、成都、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。
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,通过全国交管12123 APP发放,与纸质的驾驶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在试点基础上,公安部将在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,并于2022年在全国全面推广。
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
另一项备受关注的新措施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,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。
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考试中的科目二,将取消“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”项目,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;
2、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,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调整为30日;
3、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,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3次。
此外,这12项新措施还包括: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、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“停车难”问题、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、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、便利出国(境)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、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、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、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、全面推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、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。